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和处置上有什么不同,如何确保安全转运处置?
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和处置上不同,可以用“三个单独”来概括。
一是实施单独分类收集。对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进行单独分类收集、贮存和转运。所有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上均标注“新冠”字样,同时标注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等信息,单独建立台账,逐层登记交接。离开污染区前还需要对包装袋表面进行消毒,或者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二是设置单独区域存放。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专用暂存区域,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悬挂警示标识,设置专人进行管理,避免与常规医疗废物混合,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严格消毒。
三是执行单独联单转移。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单独建立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处置台账,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严格执行单独的转移联单制度。
为确保其安全转运处置,我省建立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及时转运处置、强化人员防护、加强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其中,根据规定,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贮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最终去向及经办信息详细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