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如何办理四川省省本级国家谈判药品、高值药品?

2020-03-21 00:1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省本级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谈判药品的合理、规范使用,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和国家药品目录内高值药品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0〕12号),其中对如何办理四川省省本级国家谈判药品、高值药品作了明确规定。

一、国家谈判药品

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单行支付药品和纳入乙类药品管理两类。

(一)单行支付药品

1.58个单行支付药品对应病种目录

单行支付药品实行“五定”管理

2.省本级单行支付药品经办流程

(1)参保人员选择一家认定机构,由认定医师出具《病种认定表》及其它相关认定材料,并完成实名制建档及信息录入;

(2)选择治疗机构,由治疗医师出具《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

(3)选择治疗医师开具处方,并完成信息审核与上传备案;

(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供药机构购药、结算。

3.省本级认定、治疗机构、医药公司名单

25家认定机构

28家治疗机构

(1)25家认定机构

(2)成都爱迪眼科医院

成都爱尔眼科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银海眼科医院

3家医药公司

(备注:以上医院和医药公司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5.单行支付药品由治疗机构和医药公司双通道供药

6.费用报销:参保人员个人支付25%,医保可报销75%,当年累计报销不超过15万元,并计入参保人员年度等顶线。

7.问答:

(1)Q:我办理国谈单行支付药品医保审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A:您需要提供由认定机构具有资质的认定医师出具近3个月的病情诊断资料(原件盖章)、相关检查报告、《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表》和《单行支付药品治疗方案申请表》等,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复印件。

(2)Q:相关检查报告有什么要求呢?

A:1.省本级认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报告可互认,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估认定;2.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估认定。

(3)Q:一次认定周期是多长呢?

A:原则上12个月为一个认定周期。参保人员6个月内只能选择一家认定机构进行认定,通过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治疗或中断治疗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二)纳入乙类药品

 1.56个乙类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中成药部分

2.治疗管理:医疗机构根据药品限制使用条件和参保人员病情进行用药合理性审核。

3.供药机构:由治疗机构负责该类药品供应保障。

 4.费用报销:按照现行乙类药品规定管理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并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封顶线。

二、高值药品

1.18个高值药品及病种目录

2.高值药品经办流程:

(1)参保人员选择一家治疗机构,由治疗医师出具《事前审核表》及相关事前审核资料,完成实名制建档和信息录入。

(2)选择定点治疗机构或定点供药机构供药、结算。

(3)定期进行药品疗效评估,治疗医生出具评估报告。

 3.省本级定点治疗机构同省本级单行支付药品28家治疗机构。

4.定点供药机构同省本级单行支付药品供药管理一致。

5.费用报销

按照现行乙类药品规定结算,不纳入门特病种支付标准,并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封顶线。

6.问答:

(1)Q:我办理高值药品医保审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A:您需要提供由治疗机构具有资质的治疗医师出具近3个月的病情诊断资料(原件盖章)、事前审核表、相关检查报告。

(2)Q:一次认定周期是多长呢?

A:原则上12个月为一个审核周期。参保人员6个月内只能选择一家认定机构进行认定,通过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治疗或中断治疗的,须重新申请认定。

三、注意事项

1.同一病种原则上选择使用其对应的一种药品,有国家颁布或推荐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及药品说明书等明确依据的除外。

2.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供药机构要严格做到“真实申报、准确认定、合理供药”,不得弄虚作假。若以伪造材料、串换药品或其他欺诈手段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省医保事务中心将配合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回,并对涉及机构、人员进行追责。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视频由四川省医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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