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⑬ | 省人社厅:企业社保缓缴应具备三个条件

2020-03-24 15:1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3月24日,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8场新闻发布会以网络发布会的形式召开。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向可华介绍, 企业社保缓缴,按规定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累计3个月停产半停产或累计3个月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二是疫情期间未裁减人员或减员规模不超过10%,且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三是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具备条件后请向本企业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缓缴。为方便企业高效便捷申请缓缴,企业只需提交申请报告,并书面承诺对符合缓缴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即可。

具体怎么办理?申请稳岗返还可到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为方便企业申领,我省市(州)人社部门已全面开通网上办理业务,企业可以登录四川就业创业网厅、当地人社部门的官网、APP、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此外,享受减免政策无需提交减免申请,只需按规定向本单位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正常申报减免期间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即可;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的划型类型准确确定减免金额,并向参保单位推送执行减免政策后的征收计划。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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