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广元排全省第一

2020-04-20 15:07:00   广元晚报

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公开了2019年度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报告。广元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获77.71分,排全省第三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满意度获84.98分,排全省第二名,其中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得96.39分,居全省第一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执法工作得85.16分,排全省第二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满意度得83.38分,排全省第五名。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16%,全市连续13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成为继成都之后全省第2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苍溪县、昭化区成功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去年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例

■2019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发现,利州区一女子曹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保健食品批准字号及生产厂家虚假的减肥胶囊,经检验鉴定在该减肥胶囊中发现西布曲明成份。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南河农产品交易中心内3家从事肉及肉制品经营的商户,经营的肉及肉制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10万元的处罚。

■2019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利州区一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行政罚款5万元的处罚。

■2019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利州区3家火锅店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锅底油通过过滤、去渣、去异味制成锅底油后再次售于顾客食用。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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