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召开四川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第一次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我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据了解,《实施意见》在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便民利企服务4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任务。
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陈硕介绍,去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省级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共同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先后两次向8个部门、单位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3月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3月30日,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正式联合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简政放权
取消、精简了3项消防审批
在简政放权方面,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取消、精简了三项消防审批,即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引导行业自律,推广应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加强监督抽查和违法惩戒,规范从业行为;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逐步推行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推进消防产品市场化进程,其中除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仍需进行强制性认证之外,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火灾防护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等13类消防产品改为自愿性认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构建全方位的新型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对我省抽查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融合,对接省政府相关业务平台,实现信息交互、数据共享;实施分类精细化重点监管,实现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平台,部门联合强化信用激励和惩戒;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将火灾事故调查结果转化为火灾防范措施。
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
在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方面,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明确消防指战员、文员等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发系统平台实现立案和裁量意见自动生成;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对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便民利企服务
开放消防救援站等 群众可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
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持续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修订完善《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条措施》,优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消防窗口服务水平,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畅通“最后一公里”。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记者 杨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