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2020-05-08 09:1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5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发展难、融入难等困难和短板,促进可持续发展。省民政厅于今日发布《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市(州)民政局要把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挥民政职能优势,加强与组织、发改、公安、农业、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构建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土地、户籍、产业、产权等情况,了解掌握搬迁群众实际需求,分类落实解决措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措施落地落实。

“缺什么、补什么”!

梳理一批易地搬迁聚居区(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清单

《通知》指出,要紧扣本轮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将人口规模较小的自然村落、搬迁群众聚居区(点)整体并入相邻建制村(社区);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落、搬迁群众聚居区(点),可在妥善处理土地、资产等问题的基础上新设建制,并进行建制赋码。

支持已经赋码且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建制村构建农村社区,合理搭建社区组织体系,加强干部人才配备。探索在易地搬迁聚居区(点)配套相应社区管理机构,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构建社区治理秩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梳理一批易地搬迁聚居区(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清单,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同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强化社会兜底保障 健全“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

《通知》明确,要将搬迁后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好“两项补贴”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根据搬迁群众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布局,调整完善易地搬迁聚居区(点)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支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鼓励养老机构优先聘用易地搬迁困难群众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在易地搬迁聚居区(点)培育涉老社会组织,鼓励基层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等志愿活动。

建立健全“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三留守”信息系统,加快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深入开展以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为重心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童伴计划”、“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等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助力群众安居乐业!

支持做好户籍迁移、土地确权等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制定完善易地搬迁户籍随迁配套政策,消除群众因搬迁失地、失待遇的顾虑。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推进易地搬迁聚居区(点)农户土地权属变更、确权、登记工作。分类妥善解决政府主导集中安置和自发性分散迁移群众生产生活用地问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为迁入群众就近提供生产用地,无法提供承包地的地方,可采用流转土地的方式,保障迁入群众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此外,省民政厅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续支持政策,配合做好易地搬迁聚居点(区)产业发展引导,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的中心村、集镇村(社区)。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教育、卫生、养老等设施融入整体布局,支持跨乡镇、跨村、跨聚居点(区)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做好易地搬迁贫困户“两线合一”、社会组织扶贫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统筹开发民政领域公益性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对象实现就近就业。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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