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成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0-07-10 17:34: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成都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7月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如下: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元。 

  据了解,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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