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 四川社保费累计“减负”428亿元

2020-07-17 11:53:00   四川观察

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造成了较大冲击,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了很多困难。7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社保“减负”数据 金额达428亿元

截止6月底,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其中大型企业24亿元、中小微企业195亿元、社会组织2亿元、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亿元。

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延缴社会保险费,以进一步帮助减轻困难企业的经营压力。今年2月到6月,全省累计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3亿元,延期申报缴费达29亿元。

除“减、免、缓、延”之外,在疫情前已执行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两项政策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今年以来,通过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17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8亿元。

2月到6月,全省落实各项社保支持政策总体减负金额已达428亿元,为广大企业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经统计,全省受惠的各类市场主体达46万余户。

“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周利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5个多月以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社保“减负”延期 中小微企业可延长至年底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缴费负担,四川省人社厅明确,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后,今年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11个月免征政策,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享受5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较未延长减免执行期限前增加减免261亿元。

“这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充分考虑了我省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周利表示,从全省总体的基金支撑能力看,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后能够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记者 邓雅薪 余善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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