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就健全职工医保征求意见: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支付比例50%起步

2020-08-27 09:16:00   成都商报

8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26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个人账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支付比例50%起步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将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有调整

针对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就医费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下转02版

释疑

门诊共济机制实施后,还用多交钱吗?

针对征求意见稿,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门诊共济保障有啥好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探索扩大门诊慢特病范围;门诊可以开展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了吗?

个人账户仍然继续保留,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调整后,统筹基金对于门诊的保障功能更强,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制度对于门诊的报销待遇会更好。

■门诊共济机制实施后,还用多交钱吗?

资金来自于减少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

■改革后,个人账户原有的钱会变少吗?医保待遇会下降吗?

不变。门诊保障待遇还能提升。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归个人使用,当期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医保专家解读

根据征求意见稿体现的改革思路,改革后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会“减少”,但“减少”部分其实是转化为加强门诊保障。事实上,由于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参保人的整体保障水平是提高的,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也将进一步提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说,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这一过程,将逐步推动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医、按人头付费等,有助于从源头上激励基层医生、促进基层健康和慢病管理的开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改革意义不仅在于提供更好更公平的门诊保障,更为医疗保险促进健康管理打开了一扇关键之门。(记者 叶燕 实习记者 成博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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