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日前,我省下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根据《通知》,我省要在全省选择一批试点乡(镇),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三年时间为实施周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推动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乡(镇)。
《通知》提出,要强化规划引领。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8%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科学划定农业生产、镇村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功能分区。
要开展土地整治。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整理,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应不少于实施整治耕地面积的5%。合理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各县(市、区)必须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按程序审核,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要实施生态修复。。鼓励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乡村民宿、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在不突破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修复还原自然生态。
同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应将不低于实施建设用地复垦总规模的30%统一预留给试点乡(镇),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以及配套服务设施,重点用于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但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别墅大院、私人会所。
加快确权赋能,夯实农民财产权基础,激活财产权价值。推动农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腾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川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曹立军 副省长
副组长:
孙建军 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
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红松 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景世刚 科技厅副厅长
胡建林 民政厅副厅长
黎家远 财政厅总会计师
罗旭刚 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李银昌 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杨 搏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朱学雷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权 燕 水利厅总规划师
肖小余 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佘 骥 商务厅副厅长
游 勇 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刘 捷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毛德忠 应急厅副厅长
都 勤 省扶贫开发局总工程师
史绍伟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骆建国 省林草局一级巡视员
王永强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韩锡本 开发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徐攀斌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厅厅长孙建军同志兼任。协调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试点工作结束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