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④ | 四大特点!四川将高标准农田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0-09-03 10:2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9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现场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主要分为四大特点: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通报约谈和考核奖惩机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突出建设重点。明确以“10+3”现代农业园区为有效载体,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鱼米之乡”试点县和国家级、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示范创建,探索通路、通水、通网(物联网等)和平整土地“三通一平”整县示范模式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模式。

三是突出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一体化。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元化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明确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落实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要求各地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制定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省域内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要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肖小余表示,《实施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要求,是统揽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对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建设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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