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德阳绕城南高速、资中至铜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获省政府批复。
省政府原则同意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和资中至铜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
德阳市人民政府作为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资阳市、内江市人民政府作为资中至铜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