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冒润滑油 这7人判了

2020-11-21 13:21: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去年,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移送市公安局的石某等人特大制售假冒“美孚”“长城”“昆仑”等注册商标润滑油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对7名涉案相关人员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罪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被告人牛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万元。

被告人石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刘某某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许某某、彭某某、戴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到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据悉,该案系德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德阳市公安机关在2019年联合查获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地域广,侵权种类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正是为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德阳市在打击假冒侵权方面不断提升两法衔接的实质效果,通过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途径,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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