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专项行动刑事拘留1652人

2020-11-24 09:38:00   四川新闻网

“叙永张某栽了!”消息一经传出,泸州市民群众拍手称快。这是记者从泸州警方获取的消息。据了解,泸州市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专项斗争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共接收摸排线索2168条,办结回复线索2149条;立案侦办涉黑案件8起、恶势力集团案件27起、恶势力团伙案件47起、九类涉恶案件1084起,刑事拘留165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资产41亿余元。

案例:黑恶势力成立“地下稽查队”

2015年以来,叙永人张某等人就购买了两辆客运汽车经营浙江线长途客运。为抢占长途客源和当地客运市场,该团伙组建了“稽查队”,对叙永县及周边地区运输浙江线旅客的其他客运车辆采用在高速路上追逐、随意变道、刹车别停的方式进行拦截、滋扰,并强行收取所谓“过关费”。

在2018年1月22日,该犯罪组织通过在浙江温州驶往云南威信的长途客车上安插的眼线报告,知晓该车具体位置后,组织“稽查队”分乘3车沿途蹲守,发现长途客车后,多次突然近距离别车、拦截,使长途客车在高速行驶中被迫采取急刹、减速、变道等应急措施,导致车身剧烈摇晃、乘客恐慌。拦停长途客车后,“稽查队员”逼迫驾驶员开门,上车辱骂驾乘人员,车上乘客滞留四五个小时才得以离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为逃避打击,张某还将同类涉黑恶犯罪案例让手下传阅知晓,为掩人耳目又将“稽查队员”更名为“安全员”,并以签订虚假入股协议的形式,将稽查队员拦车、滋扰等行为对外谎称为经营业主“自发维权”。

通过长达一年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共查处该犯罪组织成员25人,查明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案29起、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1起、敲诈勒索案2起、强迫交易案1起、妨害公务案1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1起。

2019年11月25日泸州市公安局以“张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4日该案移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4月21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起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29日,叙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某获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4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好在泸州警方对黑恶势力“零容忍”,进行了坚决的“亮剑”。据了解,泸州市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局党委主导、专班推进、全市联动,确保了专项斗争组织有力、成效明显。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摸排线索2168条,办结回复线索2149条;立案侦办涉黑案件8起、恶势力集团案件27起、恶势力团伙案件47起、九类涉恶案件1084起,刑事拘留165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资产41亿余元。

先进:恪尽职守 冲锋在扫黑除恶第一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许多民警以无私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他们忠诚履职、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含义。泸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范勐炘就是其中一员。

2018年7月,范勐炘在对县区黑恶线索督导时,发现在2018年7月8日发生在泸县的一起抢劫卖淫女的犯罪团伙案件可能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个案,在该团伙背后可能还有一系列的犯罪案件未浮出水面,极有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于是,范勐炘及时调阅该案卷,同时亲自对涉案嫌疑人进行审讯。

通过审查后他敏锐的发现,在该案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强迫卖淫、强奸、非法拘禁、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等犯罪事实,是一个典型的有组织犯罪团伙。于是他及时将案情上报市局并指导配合泸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分析研判、调查取证等工作。由于该案在调查初期目标定性明确、组织指挥有力、证据收集全面,使得该案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便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0月,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对该团伙成员11人判决,团伙成员分别判处25年到2年6个月的刑罚,成为我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判决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有力地展现了泸州刑警的风采。

今年29岁的范勐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市局嘉奖两次,优秀共产党员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先后参与侦办了泸县“7.8”案件、叙永“5.9”案件、龙马潭区李某全团伙案件、江阳区邱某团伙案件等黑社会性质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在案侦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导县区查办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起,打击处理团伙成员300余人,为维护泸州市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记者 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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