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发布成都航线退改方案:12月7日前购买的国内客票可免费退改

2020-12-08 19:0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2月8日,国航西南分公司发布国航涉及成都航线国内客票处置方案的通知,对客票行程涉及成都国航进出港航班等的国内客票采取特殊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自2020年12月7日0时(含)起,凡在2020年12月7日24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

(一)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21日(含)之间成都进出港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实际旅行行程涉及成都,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成都的下列材料之一:与国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成都的酒店预订单。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1月10日24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1月11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您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公告自下发之时起生效,已在12月7日(含)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请您在出行前务必确认本人符合出蓉要求,及时了解目的地的防疫政策,酌情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客票变更、退票相关业务,可以通过国航官方网站、中国国航APP或拨打国航服务热线95583咨询、办理。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