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要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并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
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方案》要求,目前不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的城镇要尽快建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应建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处理能力不足、水体污染严重、环境容量较低以及水环境敏感的地区要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已建成未投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快实现达标投运。
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健全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城区人口规模、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科学确定排水管网建设规模,加大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并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
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合理通过改造溢流口、增加人工湿地、增设调蓄设施等技术措施进行污水处理低成本改造,重点推进岷江、沱江重点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同时,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用途、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城市杂用、工业生产、景观用水、河道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
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
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方案》提出,要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要求,做好选址工作。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试点。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保障。积极推进既有焚烧处理设施和填埋场提标改造。同步加快飞灰、渗滤液、残渣处置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在厨余垃圾处理方面,充分运用“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建设模式,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开展生物处置和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探索直收直运模式,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到2023年底,成都、德阳、广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40%以上,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30%以上。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