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结合各地申报情况,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考核评定,我省拟选择成都市、泸州市、遂宁市、南充市以及成都市彭州市、成都市蒲江县、广安市武胜县、甘孜州康定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