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幸福在哪里?①】提高居民收入!“十四五”末期进入国内高收入城市行列

2021-02-04 17:5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去年12月,成都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成都市两会召开,代表委员们的文件袋里多了一份沉甸甸的文件──《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说明》。

记者了解到,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为市场主体创造发展机会、为新兴产业提供应用场景、为各类群体搭建圆梦舞台。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具体有何内容?分别如何实施?四川发布推出【成都,幸福在哪里?】栏目,为您解读。

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工程

以共同富裕为导向,坚持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激发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到“十四五”末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7.5%、力争突破7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8.6%、力争突破40000元,进入国内高收入城市行列。

提高工资性收入。推动产业结构向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前沿延伸,大幅增加优质市场主体。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完善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劳动者贡献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7%、9%。

提升经营性收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均达到7%。

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投资入股、产权交易等制度建设,有效保护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益。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为有条件的居民合法出租房屋资产提供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等形式获得相应投资收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推进财富管理发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金融业务。鼓励推广员工持股制。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9%、7%。

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合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7%、9%。中等收入群体占常住人口比例从“十三五”末期的49%提升至65%,低收入群体减少300万人,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8:1以内。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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