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落水少年牺牲 省政府评定付至华为烈士

2021-02-18 10:40: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付至华为烈士。

付至华,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生前系泸州市古蔺县龙山镇顺和村5组村民。2018年7月27日,付至华在务工期间与工友一起勇救落水少年王某(15岁)、王某某(16岁),最终2名落水少年成功获救,付至华却不幸溺水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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