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公布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1-02-19 11:5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春节期间,生态环境厅9名厅领导带队,赴13个重点城市开展暗查暗访,指导督促地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日,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公布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十六:自贡全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露天堆存

2020年11月13日,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中,发现全能煤业有限公司将煤炭露天堆存于公司多处场地内,未设置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七:绵阳市华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2020年8月26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绵阳市华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发现企业注塑车间在生产作业时,车间大门敞开,部分注塑机废气收集管道破损,收集管道与集气罩分离脱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于2021年1月18日对企业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