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我打卡】4月2日

2021-04-02 11:29:00   学习强国四川学习平台

答案:

(1)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以对话方式解决一切争端;

(2)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3)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 政;

(4)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对国民大会及其他问题进行商讨后再作决定。

解析:

1945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谈判代表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在重庆曾家岩签订《国共双方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该会谈纪要列入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国民大会、人民自由、党派合法化、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犯、地方自治、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奸伪、受降等12个问题。这12个问题中仅少数几条达成协议,谈判中未能达成协议的,主要是解放区政权问题、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所领导的军队的整编问题实际上也没有解决。

《双十协定》公布不久,即被蒋介石公开撕毁。尽管如此,但《双十协定》的签订是有其意义的,教育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间势力,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使国民党当局陷入被动。

(资料来自《党史党建知识1000题》《辉煌岁月:党员干部党史知识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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