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重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一部署,四川公安交警通过对全省各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数据筛查,排查出了一批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具体为:
一、 全省交通违法突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
1、成都市江谊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车均违法1.29次。
2、成都市学良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车均违法1.21次。
3、成都市路凯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车均违法1.07次。
4、成都市红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车均违法1.04次。
5、雅安市三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车均违法0.92次。
二、全省事故隐患突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
1、眉山市兴顺汽车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共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2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2、宜宾市达通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共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2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3、南充市洲洲通运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共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
4、成都市泰吉达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共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
5、成都市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2020年度公司所属车辆共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
典型案例曝光
2021年1月2日8时41分,成都明达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川AX6937重型自卸货车,由张某驾驶沿青羊区蜀金路由金泽路方向往金阳路方向行驶,行驶至青羊区蜀金路与金沙遗址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简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简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1年1月4日8时45分,成都明达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川AV8630重型自卸货车,由林某某驾驶沿龙泉驿区西江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龙泉驿区西江大道与成洛大道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陈某某驾驶的川AC97828电动二轮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陈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1年1月8日20时25分,成都明达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川AAB926重型自卸货车,由彭某驾驶行驶至龙泉驿区八一大路与北川路交叉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川AW6V07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川AW6V07小型轿车上的乘客张某死亡,刘某、黄某、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3起事故发生后,为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成都市应急局牵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成都明达宏运物流有限公司“1.2”“1.4”“1.8”3起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进行提级调查,依法按程序开展深度调查工作。
经调查,成都明达宏运物流公司作为货运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公司车辆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掌握从业人员(驾驶员)信息,驾驶员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未认真落实对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隐患排查记录造假,GPS运行管理不规范。2021年1月21日,成都交警支队以对明达宏运物流公司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立案侦查,2021年1月22日,明达宏运物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牛书明、安全科长牛先学被刑事拘留,2021年2月4日,牛书明、牛先学被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交警提醒,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运输企业一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切实排险除患。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