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如何管理?考验手艺,彰显智慧,体现作为。
成都现行《管理办法》于2014年印发。“进入新阶段,适用范围和推进方式有变。”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重点项目管理,强化服务保障和协调调度力度。
有何调整?
强化分类、动态、储备和信息等四个方面管理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在结构上较原《管理办法》由八章调整为七章,由29条增加到32条。新《管理办法》更系统地规范了市重点项目的管理模式,更加明确了各区(市)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项目业主的职能职责,更加细化了重点项目的推进机制,更加强化了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
《管理办法》明晰指出,对市重点项目,将重点强化分类、动态、储备和信息四重管理。
实行分类管理方面,政府主导类项目强化计划管理,市重点办将对应开工未开工和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业主,加强预警、约谈、督导力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社会资本类项目强化协调服务,市重点办将会同相关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协调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助推项目加快建设。
实行动态管理方面,市重点办根据市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按季度提出市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建议方案,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执行。动态调整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市场条件变化、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影响实施的调出项目,以及符合市重点项目条件的增列项目。申请调出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市重点办书面说明情况,按程序及时退出重点项目名单,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增列项目与新申报市重点项目程序一致。
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则由市重点办建立市重点储备项目库,包括签约移交项目储备库和重大策划项目储备库,负责储备项目库的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储备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推进主体,加快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按月更新项目推进情况。
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完成投资(形象进度法)、资金支付、开工和竣工时间、形象进度及现场图片等都将是重点要素。其中,已开工项目应在工地现场安装视频设备,并接入成都市重大项目视频监控平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本行业、本地区重点项目业主报送的项目建设信息,确保投资和形象进度真实、合规。
如何确定?
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项目,优中选优100个重点推进项目
新《管理办法》在项目确定方面有了三方面改变。主要包括市重点项目的筛选原则、申报程序、计划编审等内容,重点突出了明晰了市重点项目的申报流程、建立了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和新提出了每年确定一批市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战略部署、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示范支撑、引导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市级重点项目,并从中筛选100个战略性、功能性、支撑性重大项目为市级重点推进项目。
《管理办法》指出,市重点项目每年集中确定一次,按下列程序申报:根据国家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每年由市重点办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研究确定市重点项目规模标准和申报条件。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10月底前向市重点办申报下一年度市重点项目。每年新增的市重点项目原则上从市重点储备项目库中筛选申报;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市重点办报送正式申请文件,通过成都市投资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项目有关信息,并按照项目建设批次分类提供支撑要件。
符合市重点项目申报标准的市级政府主导类项目,应当全部申报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社会资本类项目和区(市)县级政府主导类项目自愿申报市重点项目。其中已纳入上一年度市重点项目计划的未竣工项目,无特殊原因,自动结转为下年度市重点项目。对于符合条件未申报的政府主导类项目,市重点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
最后,市重点办根据申报情况,研究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和100个市级重点推进项目建议名单,编制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议计划。
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四个行业领域,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
《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级重点项目的确定、管理、保障、服务和考核等。
哪些项目属于该《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呢?符合国家、省、市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等要求,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民生,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经市政府确定并发布的项目。
主要包括:
(一)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项目。包括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大产业项目和新经济重大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三)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体育、民政、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大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
(四)生态和环境建设项目。包括青山绿道蓝网等公园城市形态打造及生态价值转换项目,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等可持续发展项目。
成都将对市重点项目强化服务保障力度。将加强市重点项目资金保障。财政资金方面,积极为市重点项目争取中央和省上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先安排市预算内资金支持市重点项目建设;市场化融资方面,与在蓉金融机构建立项目融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向在蓉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市重点项目。强化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明确了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市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额保障市级重点推进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简化市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要素保障部门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施工和生产用电、物资运输、邮电通信和用水、用气等方面的需要。
项目服务方面,对近年来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进行了固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机制。一是固化了“行业+综合”协调调度机制。明确了市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动态开展实时协调,市政府分管领导按月开展行业调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按季度开展综合调度。二是固化了重点项目预警机制。市重点办每月下旬对市重点项目当月投资及开竣工情况进行预警,召集责任单位研究对策,及时制定推进措施。三是优化了重点项目服务室。进一步明确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进入服务室作专职主办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兼职主办员,全力配合开展全市重点项目和重大签约移交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及统筹服务工作。
在督导考核和附则方面,督导考核规定了市重点项目督导、考核、通报、表扬等制度。附则明确了国家和省在蓉重点项目享受市重点项目的政策和服务,以及不得列为市重点项目计划的情况。
该《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记者 赵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