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方案 今年这样防治地质灾害!

2021-05-06 13:1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我省印发《四川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汛期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均值略偏少,但空间分布不均,旱涝灾害交替,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较高,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其中,主汛期(6月—8月)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均值略偏少。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乐山、眉山市以及阿坝州北部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其余地区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

同时,2021年汛期全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常年均值基本相当,汶川、芦山、九寨沟地震灾区和川西大渡河中上游、雅砻江中下游河谷区地质灾害发生量较常年偏多的可能性较大。

为此,《方案》提出,汛期(5月—9月)是全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8月),特别是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方案》还提出了八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组、点七级防灾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要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落实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制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督促约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要按照“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新要求,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汛期始终。要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互联互通,完善预警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防灾一线,科学指导防灾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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