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根据安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志诚同志兼任。
组成人员
主 任:
叶寒冰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王占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诚 司法厅厅长
委 员:
白宗钊 省法院副院长
吕 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简旭东 省委编办副主任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孔祥贵 司法厅副厅长
胡建林 民政厅副厅长
李德伟 财政厅副厅长
李国贵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
田 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宋世贵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 兵 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杜长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唐经天 团省委副书记
张怀青 省妇联副主席
梁 峰 省残联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