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2021-06-02 09:43:0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川办函〔2021〕4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叶寒冰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王占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诚 司法厅厅长

委 员:

白宗钊 省法院副院长

吕 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简旭东 省委编办副主任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孔祥贵 司法厅副厅长

胡建林 民政厅副厅长

李德伟 财政厅副厅长

李国贵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

田 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宋世贵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 兵 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杜长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唐经天 团省委副书记

张怀青 省妇联副主席

梁 峰 省残联机关党委书记

三、办公室设置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志诚同志兼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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