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聚焦绿色发展,泸州列出这些重要任务

2021-06-09 09:53:00   泸州发布

泸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如何?
“十四五”又有哪些规划?

6月7日
市政府新闻办举行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通报泸州市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罗波作主题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雪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詹勇、市水务局副局长谢芳、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周仁树、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何绯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的五年。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全面完成。

其中,2020年主城区优良天数比率为88.5%,PM2.5平均浓度3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2.1%;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100%;劣V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25.25%、25.78%、13.11%、9.58%,超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森林覆盖率达51%,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
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同比增加18天,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全市长江干流、赤水河、永宁河等水体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沱江、濑溪河达到Ш类水质标准,小流域水质逐步改善,到2020年底,沱江、濑溪河水质已由“十二五”时期的Ⅳ类标准改善为Ш类标准。

我市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全面完成玉带河及其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在全省率先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

“十三五”时期
我市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在全省率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5%,镇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覆盖率达100%。

全市共建成投用3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2个空气国标小型站、50个网格微站和1个辐射自动监测站,在全省首批建成投用规上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

“十三五”时期
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共65家,共淘汰产能包括:炼铁产能3万吨、平板玻璃194万重量箱、燃煤锅炉201.3蒸吨等。

“十三五”时期
我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市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泸州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地方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展望“十四五”绿色发展之路,我市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优化生态空间体系;

加快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增强生态系统平衡性和稳定性;

加强生态脆弱区修复,重点推进长江、沱江、赤水河以及各主要支流沿线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和复绿工程,巩固长江、沱江沿岸砂石堆场整治成果,保护修复长江岸线;

加强水土流失和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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