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看!宜宾这些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

2021-06-09 10:06:00   宜宾发布

近日
宜宾下放
三江新区、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
城市建设项目
部分行政权力事项
赶紧了解一下

明确下放事项和方式

按照“除中省明确要求必须市级审批事项外全部下放”的原则,对全市城市建设项目涉及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28个行政权力事项,采取直接下放、委托(或授权)下放、多级联审等方式向中心城区赋权。其中:12个行政权力事项直接下放,7个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或授权)下放,9个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多级联审(见附件)。

做好事项下放和承接

●市级相关部门的下放职责

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下放承接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确保相应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后规范运行。

要按照“简化流程、高效便捷、优化服务”的原则,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承接部门规范制定下放事项的审批操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市级权限下放事项、操作流程、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公众监督。

●中心城区政府的承接职责

三江新区、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要统筹做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明确下放事项的区级承接主体,优化完善承接落实的具体方案。

区级承接部门要主动与市级对应部门沟通、联系,规范操作流程,编制完善办事指南,依法公开信息,确保工作不断档。

●时间要求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交接工作。对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事项,按照原操作流程,由市级部门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事项下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承接部门在实际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

●对工作中应放不放、应接不接、承接不彻底而造成工作断档脱节等情形,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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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特地为大家放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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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放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此次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提高审批效率
精简审批环节
进一步深化了宜宾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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