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6月18日从乐山市妇联获悉,乐山拟对按流程推荐的21个2021年乐山市最美家庭进行表扬,现正在公示中。
据了解,此次拟表扬对象是根据乐山市妇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乐山市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并按照推荐表扬程序,经乐山市妇联党组审议通过后公示。
根据相关流程,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扬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乐山市妇联组宣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