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7-06-06 19:57:49  

广元市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结合广元实际,我市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

《方案》从八个方面推进改革,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的外部环境。其中,个人或家庭在社区内从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流动性经营活动,允许不进行工商登记;申请人可不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在阅读《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后并当场签字确认即可;实行同城通办模式等。

改革内容

同城通办  备案免登记

●简化登记环节

实行一人登记制,改“一审一核”登记模式为“审核合一”,现场受理、现场核准、现场发照。

●简化登记材料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本人近期照片。申请人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下一步将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改由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直接由身份证读取器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方式。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

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申请预先名称核准登记,由申请人在开业(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

●放宽个体工商户名称

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动后,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可以延续使用。

●住所自主申报

申请人可不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在阅读《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后并当场签字确认。

●实行同城通办模式

在同一县(区)登记机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条件的可选择本登记机关的任意基层所予以登记。

●实行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管理模式

对个人或家庭在居民社区内,从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流动性经营活动(不涉及前置、后置许可经营事项),允许不进行工商登记,由所在社区进行统一备案,同时接受社区和辖区基层所日常监督管理。

●探索免于登记的范围

对农贸市场内从事蔬菜、果品、日用百货、小商品等行业的经营者可免于登记,接受基层所日常监督管理。

 

保障措施

将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成立广元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企业个体科、政策法规科、企业信用信息科等部门分工,权责明晰,加强沟通,保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编制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配套表格文书,编制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内部工作流程及系统操作流程,保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其全面掌握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流程,熟练相关软件操作。

 

源自:广元晚报

记者:袁欢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