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3条

2017-06-09 11:00:05   人民网-地方领导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43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 我是自贡市荣县度佳镇余家湾十二组村民,余家湾村主干道打的水泥路是国家拨的扶贫资金,灯坡村和余家湾十二组(原王家冲村)村道1.1公里都是泥结石子路,还有50%通组到户的公路是土路,没有石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荣县度佳镇余家湾村道路破烂”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度佳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度佳镇余家湾村共有组道公路56公里,水泥路、沥青路共5.2公里,泥结碎石路15.8公里,其余的组道公路都是泥巴路。其中沥青路1.1公里,包括余家湾村2组0.6公里,12组0.5公里,在2008年农综项目修建完工。水泥路4.1公里,从余家湾村1组古暮林起至14组马桑湾共计2.8公里,是村民自筹5万元利用通村公路项目来修建的。余家湾村8组至余家湾村10组红岩村1.3公里在2012年由小井沟干渠移民扶贫项目来修建。目前国家补助乡村公路建设,剩余的组道硬化需通过一事一议和村民自筹资金来修建。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保利玫瑰花语的业主,现如今龙城大道两旁靠近川师商业片区,龙城大道与金枫路之间缺乏停车位,希望领导能在道路两旁规划停车线,方便周围业主商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建议在龙城大道两旁规划停车位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大面街道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面街道征求多方意见,决定在师大现代花园西侧,高压走廊下修建临时停车场,以缓解该区域居民临时停车难的问题。您留言提及的道路已划定为交通秩序严管街,交警将不定期对该条道路进行非现场执法,不能在该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位。建议该区域的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各自的小区停车场内。 欢迎您拨打大面街道电话(84898639)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东山国际新城H2区于2015年9月交房,至今都未办理大产权(合同是2017年2月11前办理)导致业主不能办理分户产权并给业主造成诸多困扰。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东山国际H2区未办产权证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国土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国土局查实,东山国际新城H2区(青年广场)由成都华信天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用地已办《国土证》(龙国用2011字第7938号),用途为住宅商业,未办理土地竣工验收手续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2017年5月10日,区国土局主动联系该项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现正在积极准备资料,申请办理该项目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17年5月12日,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行政许可科与该项目开发商到现场与业主见面,并进行了相关沟通解释等工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因买卖、设定抵押等不动产登记的,由当事人双方备齐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和相关税费缴纳证明等资料,共同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之规定,待该项目开发商完善土地竣工验收手续,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区国土局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程序予以及时办理。 欢迎您拨打区国土局法规科电话(88450815)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我是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新村人,现在我们这在搞生态移民,我是农村户口我老婆是居民户口。之前说的居民有17.5个平方,现在又说没有了。我想了解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洪安镇生态移民政策的问题,我区已责成洪安镇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新村统筹城乡农民自愿自主开展生态移民项目安居兴业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参照龙府办〔2013〕67号规定‘已在区统征办登记备案为我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对象的现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本生态移民项目住房安置对象。如果您属于现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配偶(离婚后再婚须满三年)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却长期居住在项目区内,且未享受国家住房福利政策,对其住房安置面积按17.5平方米计算’”之规定,如您属于离婚后再婚未满三年,您的配偶不符合享受17.5平方米的安置条件,不予安置。 由于您留言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告知您上述情况。欢迎您拨打洪安镇统筹办电话(84898239)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恒大绿洲、虎泊庭院、保利紫薇花语、金科等都是大型楼盘,居民上万人,公共配套差点大家还勉强接受,毕竟发展需要时间,但是小区门口就是大车乱跑,我们居民有很大的忧虑,旁边还有龙泉十小等几所学校,学生好几千人,每天都无时无刻要小心大货车,乱鸣喇叭、超速、闯红灯、乱串。希望组织先帮我们解决一下大货车的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恒大绿洲、保利紫薇花语居民区大车多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建议车辆改道行驶且禁止鸣笛的问题。经区公安分局查实,保利紫薇花语小区位于经开区南一路与经开区南二路之间,车城西三路西侧,该道路均为我区经济开发区内道路,各企业物流车辆均有通行需求,且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大货车在上述道路行驶,不宜限制或改道通行;上述道路机动车均可鸣笛,机动车鸣笛是为了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于您留言反映机动车超速行驶及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问题。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正在收集并统计全区需要增设电子警察的各路口路段,上报待审批中。下一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不定期对该小区周边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跟进电子警察新建计划。 2017年5月24日10时30分,区公安分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已知晓。欢迎您拨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电话(84840622)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想咨询一下关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方洞镇的修路收费情况,水泥路不到一公里村民还需要集资修路,不知这个收费是否属正常情况。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泸县方洞镇水泥路建设收费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社级公路的修建由享受本段公路的社员表决通过,修建主体属于享受水泥路的社员整体。表决通过后,委托社或村进行公路里程、投入等预算,根据初步预算做好资金自筹。实际路基情况不同,会存在路基加宽、公路里程不同等情况,导致自筹资金不同。当前的“社社通”水泥路建设宽度为4.5米,成本大约为50万元/公里,可申请上级资金补助35万元/公里(建设完工后实际验收。未申请、未纳入规划的路段无法得到上级资金补助,修建不符合4.5米宽标准也无资金补助,且资金补助政策是每年下达,若今后无政策就无法补助)。“社社通”水泥路建设是一项惠民政策,鼓励群众自我建设。社员筹资修建“社社通”水泥路属于自愿修建,不属于收费。可以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占水泥路修建的大部分资金。社或村委会在得到群众自愿修建水泥路申请后给予协助测量或初步预算,群众自筹资金可以委托村委会进行管理和协助申请上级资金补助。 “社社通”公路建设程序:首先由享受水泥路社员表决通过是否修建,若修建,需报告社或村委会,社或村委会对该路段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和初步测量,报送镇交通办,镇交通办进行规划和整理,全镇统一报送至县级部门。其次享受水泥路的社员对建设路段进行资金自筹(初步预算总体造价,减去可以申请上级资金补助的35万元/公里),筹集的资金至少应达到应筹资金的大部分再施工,避免造成因筹资不齐导致建设进度无法保证等现象出现。建设完成后,上级交通部门对水泥路建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补助。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网民留言】

书记好:龙泉保利玫瑰花语小区外道路长期有大量车辆占道违停。第一、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第二、小区周围这个道路是否为消防通道?本来就只有两个车道还占道停车,若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就进不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保利玫瑰花语车辆违停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查实,保利玫瑰花语属新建小区,周边道路设施设备均不完善,存在车辆占道违停的情况。 针对该情况,2017年6月1-2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保利玫瑰花语小区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出动警力4人,劝离影响交通的车辆6辆;同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居民小区、商家店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要求商家店铺规范店铺门前的停车秩序。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入辖区乡村、社区、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欢迎您拨打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电话(84840636)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成立业委会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组织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是街道办的法定职责,但街道办事处一再推诿。希望上级领导倾听我们的呼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6年3月17日,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接到新建广场一、二楼部分业主递交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申请资料后,在区房管局指导下,积极组织其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并发布了公告。随后开发商新建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处递交了《关于成立“春熙路新建广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的异议书》(以下简称《异议书》),指出:1.物业总建筑面积与事实不符、户数无法查证;2.“春熙路新建广场”全体业主此前关于不设立业主大会的决定在相关合同期限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3.业主未向物管公司缴纳物管费。春熙街办收到《异议书》后,与区房管局多次组织开发商和 一、二楼部分业主进行调解,均调解无效。因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涉及有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认定和判 断,办事处无法认定,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春熙街办暂停了筹备组的推进工作。 2017年3月18日,春熙街办再次接到新建广场一、二楼部分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街办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于3月22日张贴了成立“春熙路新建广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公告期为3月22日至4月6日)。公告期内,新建实业有限公司和一楼部分业主先后4次向春熙街办提出异议,后经区房管局和我处多次协调,双方同意在筹备业委会的同时缴清物业费。但在4月6日报名结束后,新建实业有限公司再次提出异议:1.业主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物业费的缴纳与我公司无关。2.《公告》报名期限届满后,无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本公告应终止,后续的任何事宜均是无效的。如贵办继续强行推进,将涉嫌行政乱作为。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规定,进入筹备组须按时缴纳物业费,公告也进行了明确。截止4月6日公告期满,新建广场一、二楼部分业主无人缴纳物业费。针对新建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春熙街办和区房管局多次搭建平台,协调一、二楼部分业主和新雨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问题进行协商。新雨物业公司表示,业主拖欠物业费,还产生了滞纳金,须一并缴清,不接受区房管局和办事处的协调。双方未就物业费和滞纳金缴纳达成一致意见。 5月8日—10日,新建广场一、二楼数十名业主到春熙街办要求继续推进业委会筹备工作。街办工作人员就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的相关政策法规反复对其进行解释,均无效。鉴于此,9日下午,街办工作人员陪同新建广场的3名业主代表及其聘请的法律顾问一起到市房管局物管处,就成立筹备组是否应缴纳物业费相关事宜进行了咨询。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领导明确表示须缴清物业费才能成立筹备组。关于收取滞纳金一事系双方合同约定,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无权干涉。如有异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果应通过司法部门进行裁决认定。关于物业费和滞纳金的缴纳能否通过第三方来代收,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领导也给予了否定。10日,一、二楼数十名业主再次来到春熙街办要求推进筹备组工作,区房管局和街办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解释,并积极搭建平台与新建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新建实业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协商解决,要求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一、二楼部分业主依然不同意同时缴纳物业费和滞纳金,也不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17年11日,一、二楼部分业主到新雨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但拒绝缴纳滞纳金,而新雨物业公司坚持物业费和滞纳金须一并缴纳,双方就费用缴纳问题发生争执冲突。 2017年5月12日,在春熙路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经办事处、区维稳局、区信访局、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一起对新建广场业主和新雨物业服务公司协调,双方同意现共同招商,尽快将新建广场大楼整体出租。 综上所述,2016年3月17日和2017年3月18日两次接到部分业主成立业委会申请后,春熙街办在区房管局指导下,均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对进入筹备组业主身份资格的认定存在争议,街道办事处多次搭建平台,协调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政策,并召集区级相关部门研究工作措施,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目前,业委会筹备组无法成立的根本原因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费和滞纳金的缴纳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筹备组业主身份资格的认定存在争议,街道办事处在组织成立新建广场业主委员会工作中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因此,新建广场部分业主投诉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在组织成立新建广场业主委员会工作中存在行政不作为行为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网民留言】

书记好,现在在网上看到有消息说,农民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且达到年龄就可以开始领养老金了,我是达州通川区新村乡的农民,这里有这样的政策了吗?如果有的话,具体该如何去办理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向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反映:“农民社保可否一次性补缴”一事,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社保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一次性补缴15年的政策文件依据,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参保,按年缴纳,待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1、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即: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2、缴费年限最低达到15年)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根据来信人求诉情况,建议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居保):男、女年满60周岁以前,均可按交费档次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并就相关的政策给予了答复。 (经办单位:区社保局 联系电话:0818-2103228)(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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