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据会议通报,我省将开展《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条例》学习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等情况;二是相关地方性法规、配套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情况,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情况等;三是《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本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时间从7月至8月中旬。对全省21个市(州)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7月20日起,执法检查组将分为三个小组,分赴达州市、巴中市、宜宾市、内江市、雅安市、阿坝州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将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后续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城环资委将持续深入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依法推动问题和意见建议的解决和落实。
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将亲自带队开展本次执法检查,他表示,这次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一条一条对照法规规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法规重要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个责任主体把法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切实有效推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