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8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分级设立林长,省设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林长,省委专职副书记任副总林长,21个市(州)按行政区域设省级林长。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还提出,市、县、乡三级设林长、副林长,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林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村级设林长,由党组织书记担任。将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等纳入林长制范畴,实现全域覆盖。
同时,分级明确了五级林长职责,明确了林长制工作机构。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由同级林草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建立22个部门参与的协作制度,共同做好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