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安排》正式下发,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今年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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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在培根铸魂、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育人环境、公共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保障等十个方面进行提升。
具体创建工作包括:
调整市创文指挥部成员,组建市创文办,形成高位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菜单式、项目化推进。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和措施,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
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作为推荐、评选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的重要依据。
完善市创文办日常督查、人大专项监督检查、政协定期视察检查、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的综合督查体系,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严肃落实创建工作追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