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四川出台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

2021-08-26 09:4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新时代,四川将如何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我省革命老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

在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鼓励创设“致富车间”“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优先吸纳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业。在革命老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支持革命老区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试点,探索集体资产收益和分配有效模式。

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产业平台建设。在革命老区县开展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鼓励革命老区县培育建设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同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本土优势企业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精准培育,支持其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在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库。加快成达万、汉巴南等高速铁路,绵阳至九寨沟、广元至平武等革命老区待贯通高速公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等区域红色旅游公路,向家坝灌区一期、亭子口灌区一期等工程的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革命老区延伸,鼓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国内、省内一流医院与革命老区开展合作,设立分院或共建医联体。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

在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红色文化传承保护资源数据库,加大革命老区历史遗迹、纪念设施等保护修缮和抢救力度。鼓励建设红色文化“露天博物馆”,支持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大巴山干部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等标志性工程和长征丰碑、将帅故里、“两弹一星”等主题褒扬设施。同时,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

在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建立健全革命老区森林、耕地、水流、草原、湿地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革命老区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主体责任等,并提出在革命老区开展振兴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巴中、阆中等地在全省率先探索振兴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

与此同时,我省配套出台了《关于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支持政策》(简称《支持政策》)。《支持政策》包括加大财力薄弱县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加大重点公益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优秀人才到革命老区县干事创业等5大方面的支持政策。例如,“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中新增安排财力补助不低于45亿元,对人均财力排位居全省后20%的革命老区县给予补助,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在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新增债券额度不低于800亿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80%投向川陕革命老区,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致富车间”等产业平台建设;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等特设岗位计划名额。

据悉,四川省革命老区包括17个市(州)所辖的83个县(市、区),其中川陕革命老区包括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等5个市所辖的29个县(市、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何晓凤 实习记者 杨雯晶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