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15亿元!四川要组建这个集团

2021-09-08 14:29:00   成都商报

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起草的《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组建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组建方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拟整合厅属事业单位开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组建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种业集团”)。种业集团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将于2021年完成种业集团公司的组建;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5,000万元以上;“十四五”末,实现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上。

迫切需求

《组建方案》首先说明了组建种业集团的迫切性。四川是全国种业大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均居全国第二;是全国三大育制种基地之一,拥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县9个,数量全国第一;拥有种猪核心育种群2万头,居全国前列。四川丰富的资源优势、育制种优势为现代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四川省种业发展的短板明显,特别是种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2016年~2020年,通过省级和国家审定水稻品种中,四川省企业品种占比仅为47.6%,而广西、湖南、安徽等大省的企业品种占比已达80%以上。四川省农作物种子企业生产杂交水稻种子全国市场份额占比从10年前的50%下降到目前的20%左右。四川省农作物种业企业无一家主板上市,全国农作物种业企业综合实力前10强中,四川没有1家。

同时,随着国外种子企业的渗透,省外种子企业的扩张,川内种子企业生存发展形势十分严峻。整合和开发现有资源,推进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走联合发展的道路,是提高现有种子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组建种业集团,通过科企合作和企业引领,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企业聚集和资源整合,有利于促进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改变小而全、多而散的现状;有利于四川省推动提升资源利用、基因挖掘、品种研发、产品开发、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组织体系和现代化水平。

如何组建?

根据《组建方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20个厅属事业单位开办企业23家,2020年营业收入17,042.31万元,净利润723.05万元。种业集团有将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属事业单位开办的现有企业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法成立;同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种业集团将按现有企业主营业务和“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需要,依托省畜科院、省阳平种牛场,组建以成都汇丰动物育种有限公司为基础的牛羊种业发展公司;依托省畜科院,组建以四川大恒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和四川省蜂业技术开发研究所为基础的小家禽种业发展公司;通过控股、参股、并购等方式,逐步组建川猪种业发展公司、农作物种业发展公司、水产种业发展公司。

同时种业集团将根据发展需要和发展条件,整合省级农口系统相关资产和资源,吸收市(州)、县(市、区)农投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社会资本,组建若干专业化种业子公司、农业工程和装备公司;保留脱钩划转的厅属单位开办的非种业企业,加以改造提升,形成多元发展局面,作为种业集团的重要补充,确保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的有机统一。

功能定位

记者在《组建方案》中看到,种业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以种业为核心,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保种、育种、制种、应用推广等主营业务,推进新品种研发、新技术集成、新材料运用、新机械装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承担中省种业及其它相关农业项目资金建设任务。

种业集团的定位为国有功能Ⅰ型企业,突出现代种业主业,以服务全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为目标导向,承担打好四川种业振兴及其他重大农业项目任务,努力把种业集团打造成为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六大平台”(即:种业资源整合平台、种业人才聚集平台、种业创新平台、种业成果转化平台、种业开放合作平台、农业农村发展平台)。

根据《组建方案》,种业集团将坚持“稳步发展、逐步做强”思路,建设全国一流种业企业,2021年完成种业集团公司的组建;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5,000万元以上;“十四五”末,实现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上。同时种业集团将推进科研机构优势资源与企业研发体系的有机结合,深化科企合作,围绕四川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大育种创新和品种权保护,推进技术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地方特色的川种品牌。在“十五五”期间,种业集团将争取进入全国种业10强,旗下培育2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四川省内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四川省内种畜禽市场占有率达到20%以上。

名词解释 国有功能Ⅰ型企业

国有企业可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功能性国有企业是指主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功能Ⅰ型,以承担政府指定的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主要从事功能性业务,或兼有一定竞争性业务,功能性业务板块的资产总额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较高的企业(原则上占比达50%以上)。

功能Ⅱ型,以承担政府指定的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功能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并存,功能性业务板块的资产总额占企业总资产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原则上占比达30%以上)。

竞争性国有企业是指以市场化为导向,主要提供竞争性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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