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快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成都市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壮大,成都制定了《成都市促进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此次《措施》适用对象
包括两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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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监会批准、取得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地均在成都且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地均在成都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管理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9月26日,市金融监管局
对该措施进行了解读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集聚发展
一是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落户奖励,按实缴资本的1%,一次性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
二是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首次购买办公用房进行补贴,按购房价格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租赁办公用房进行补贴,按实际年租金的50%每年进行补贴,累计最高补贴300万元。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增强资本实力
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增资进行奖励,实缴资本金增加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按实缴资本金增加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经营发展
鼓励各区(市)县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班子成员实施经营贡献奖励。
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集聚发展
一是对注册在我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给予其管理机构一次性规模奖励,最高300万元。
二是对注册在我市特色金融功能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累计最高补贴150万元。
支持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发展
对申报“蓉漂计划”和“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且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给予资金资助。经认定的机构核心人才,支持其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核心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每家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名人才享受。
实施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对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核心人才和专业骨干人员按实际贡献给予奖励。
建立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绿色通道”
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设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公章刻制和涉税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