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文件了!以后雅安的共享单车会这样管理

2021-11-11 10:29:00   四川雅安

近日,雅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共享单车在雅安市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擦亮“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城市名片,推进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

《意见》内容

一、完善各项机制

《意见》坚持便民利民、规范有序、创新发展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科学有序投放和考核机制,规范运营服务行为,完善用户管理和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

二、保护用户隐私

《意见》指出,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要使用电子围栏技术,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确保停放规范有序。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禁停区有语音警示,超出运营范围后,系统自动切断电源动力。同时,鼓励运营企业与环卫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街面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管理,解决乱停乱放问题。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擅自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和骑行数据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三、用户管理和投诉

《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应当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禁止向16周岁以下青少年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外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及时认真做好电话受理和投诉处理工作。

四、租金和押金

《意见》指出,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必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用户申请退还押金,运营企业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退款。

五、数据实时共享

《意见》要求,运营企业要将信息和个人信用评价信息接入雅安市“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社区网格管理员、交通管理志愿者、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发现共享单车未规范停放或者有其他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及时上报有关数字平台,通知企业限时处理。

六、施行时间和范围

《意见》于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范围内。已在雅安市中心城区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运营企业,应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符合准入投放运营要求的佐证材料,并签订有关协议。逾期未报送或者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在雅安市中心城区运营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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