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协同立法 成德眉资人大同步通过这一决定

2021-12-01 10:02:00   四川观察

2021年12月1号,成都,德阳,眉山和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并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四市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决定》。

根据《决定》,成德眉资四市将加强立法协作、整合立法资源,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协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为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案例不在少数,或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或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合作,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和总体谋划,形成一个层级更高、效力更强的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引领还属首次。

《决定》出台前已有充分实践基础

该《决定》出台之前,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在蓉签订了《关于建立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共同研究制定了《成德眉资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系办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了区域协同立法研究;同时,还启动了一批协同立法项目,在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立法先试先行,检验了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效。

在协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目前成都、资阳两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出台,德阳、眉山正在推进当中。在协同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成都、资阳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协同开展三岔湖水环境保护方面,成都、眉山分别出台《成都市三岔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三岔湖眉山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决定》。

在这些实践基础上,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牵头推进《决定》起草工作,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创新协同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对标学习长三角、京津冀、川云贵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川云贵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的成功经验,系统总结成德眉资在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今天表决通过的《决定》。

《决定》强调“七大协同”

一是协同目标原则。确定了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协同立法为同城化发展注入法治动力的总目标和坚持“科学规划、问题导向、统筹协调、优势互补、标准衔接、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升协同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协同平台建设。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三级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协同立法务实管用有效开展。

三是协同重点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协商决定协同立法重点领域,积极作为、主动融合,求同存异、共促发展,扎实推进空间治理体系一体化、现代产业体系一体化、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体化、成德眉资市场一体化、都市圈治理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建设。

四是协同规划计划。编制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互相通报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回应彼此关切,优先安排促进同城化发展的立法事项,实现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的深度协调,最大限度发挥四市在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 

五是协同项目推进。针对不同类型立法项目,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定制化”开展协作和互动;在法规名称、立法目的、主要制度、重点内容、立法体例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论证,构建有特色、见实效的协同立法互动机制。

六是协同法规实施。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联动开展法规宣传解读,共同营造同城化区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四市群众共享协同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联合开展法规实施评估,组建跨区域评估工作组,促进评估工作更加客观、更加全面,推动法规修改完善和有效实施。

七是协同能力提升。共享立法信息和经验,加强立法队伍交流学习,联合开展立法研究等,以有效的“交流互鉴”促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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