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公告

2021-12-01 16:04:00   四川省商务厅官网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四川省商务厅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等7个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成都市商务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德阳市商务局、绵阳市商务局、乐山市商务局、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南充市商务局、宜宾市商务局、达州市商务局按照属地原则予以实施。自2021年12月1日起,四川省商务厅不再受理办理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的上述行政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委托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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