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2015〕14号)相关规定,省国土整治中心按相关要求抽取评审专家,对各市(州)申报四川省2021年度第三批省级投资土地整治优选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四川省2021年度第三批土地整治优选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7032238)。
附件:四川省2021年度第三批省级投资土地整治优选项目清单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