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起施行,四川出台律师和律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

2021-12-07 08:07:00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的处理工作,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日前我省出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对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投诉处理,适用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投诉人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方式,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事实、理由和诉求。

《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投诉人,进行转办、移送的案件,应当同时告知投诉人办理机关基本信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跨区域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当地政法单位建立违法违规线索移送机制,收到相关单位移送的线索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在作出处理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有关单位。

此外,《办法》还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投诉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30日,并将延长的期限、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点击查看《办法》全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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