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获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并结合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明确1个市、13个县(市、区)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同时,通知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据悉,四川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名单分别为遂宁市、大邑县、邛崃市、纳溪区、泸县、古蔺县、罗江区、资中县、蓬安县、仁寿县、翠屏区、广安区、达川区、恩阳区。
如何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工作?通知要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要严格做到规划先行,遂宁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要以所属县(市、区)规划(要求与示范县一致)为基础,任务应细化到乡镇,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13个示范县(市、区)及遂宁市所辖县(市、区)要以各地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2021-2025年)为依托,按照有关要求,编制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构成、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将建设任务、建设布局、建设内容落地上图,具体到地块。
在落实资金保障方面,通知明确整区域推进示范项目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总投入共计不低于3000元”的投资标准筹集建设资金。示范市、县(市、区)要积极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支出范围进行开支,严禁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