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③丨四川老旧城区、大型棚户区等火灾风险高危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将进行改造

2021-12-16 10:24:00   四川发布
12月16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新闻发布会。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16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条例》规定对老旧城区、大型棚户区、文物古建筑集中区、商业集中区、人流物流集中区、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等火灾风险高危地区和村(社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按照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配备并及时更新消防救援器材,与消防救援机构实行联勤联训,使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普惠性公共安全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新建了大量高层建筑和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对公共消防安全提出了新要求。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条例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公共建筑等责任主体应当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专业灭火救援设备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增加了供水单位建立市政消火栓技术档案,每年更新推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并录入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新做法。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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