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⑧丨消防救援设施用地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挪作他用

2021-12-16 11:09: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建好公共消防设施,既事关百姓安危,又与科学合理的城乡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等密不可分。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新闻发布会。

如何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好融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陈涛介绍,省自然资源厅依托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消防救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布局城市消防站、乡镇和街道消防站、以及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以及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等设施,并在保障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系统、高效的消防救援网络。

同时,将通过规划统筹,同步安排消防救援和其它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水平,确保各类专项规划与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完成,形成涵盖城乡全域、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为提高全省的消防救援能力打下基础。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把《条例》规定的各类消防救援设施及其建设布局要求作为强制性规定,同时督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履职,与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建立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推动资源数据共享共用等方式,统筹好消防救援设施的用地保障等管理工作。

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消防救援等设施用地,将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者挪作他用。“我们还将充分发挥现有规划督察制度、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和土地执法制度的作用,对各地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消防救援设施及时得到落地。”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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