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12月24日从乐山市妇联获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日前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 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乐山1个集体和1名个人上榜。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苏稽司法所所长杨昂,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李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