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四川将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017-08-18 10:42:21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保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为把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通知》提出,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今年务必要有大的突破。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2017年内要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年底前要拿出国务院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连接,2018年6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与我省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机结合,一并推进落实。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对标国际市场竞争,引入国际先进做法、规则,大胆探索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同时,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各部门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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