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集公告
一、征集标准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二)征集条件:女兵征集年龄,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二、征集方式
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审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并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新兵交接。
三、组织程序
(一)初检初审。初检应征女青年身高、体重、视力。初审户籍、年龄、学历、高考原始分数及违法犯罪情况。个人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自行在全国征兵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用)、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用)、高考成绩证明(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居民户口簿(报名地是户籍地时用)、居民身份证。
(二)综合素质考评。主要分为两大项,分别是体能测试(100分)。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面试(100分)。依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应征女青年进入考场后,先作2分钟内自我介绍,尔后自行抽取一道面试题作答,3分钟内答题完毕,面试考官视情对其进行1-2次现场提问并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
(三)体格检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主要分为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8个大项。
(四)加分项审查。市征兵办公室统一对应征女青年获得的各类证书进行审查。审查组成员由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加分值按《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执行。
(五)组织政治考核。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名单完成应征女青年政治考核。
(六)审批定兵。市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应征女青年,按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七)役前教育。采取封闭管理模式,期间不离开集训点、不接触外界人员,直至起运。入营和起运前,分别组织1次核酸检测。
(八)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对预定新兵名单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对举报或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新兵交接起运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四、优先征集对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自行到市征兵办公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优先批准入伍。
五、有关说明
女兵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高考的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记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以及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在初选线以上,但因高校录取方式等原因未能通过初选的,在名单公示后,自行到市征兵办公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