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雅安法院首例提级管辖环境资源犯罪案当天宣判

2017-08-28 17:01:18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28)日,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采用庭审直播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是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单位以来的首例提级管辖案件。

首例提级管辖案件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汉源籍)通过提供红豆杉树样品、承诺以高价进行购买的方式指使王某某(汉源籍)等人在雅安市汉源县宜东镇组织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五株,并雇请车辆将采伐的红豆杉实施转运,在运送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

所查获的木材经鉴定为红豆杉,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张某在案发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在本案审理期间购买红豆杉树苗2000株,并准备进行补栽补种。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张某通过补种红豆杉树苗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 法官说法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大决策,加大刑事司法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针对雅安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内生态环境资源丰富,但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稀少、生存环境脆弱,任意采伐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这一特点,本案被告人通过高价收购方式指使他人砍伐红豆杉五株,造成了国家一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被破坏,其行为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 新闻链接

8月1日,四川省法院发布消息,为加大对重大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即日起,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宜宾、乐山、雅安3市,开展对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试点期限两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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