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4个市(州)开展机关运行保障市级地方立法试点工作

2022-02-24 15:15:00   四川机关事务官微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深入推动机关事务依法治理,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立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成都市、绵阳市、宜宾市、阿坝州4个市(州)开展机关运行保障市级地方立法试点工作。阿坝州作为民族地区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立法试点,在全国尚属首次。

开展市(州)机关运行保障立法试点,是对全省机关事务部门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次创新探索,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四川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集中统一管理的实践路径,旨在探索新时代机关运行保障的关键要素和制度机制,形成全省机关运行保障制度合力。

《通知》要求,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关组织机制和工作专班,主动加强与本地人大和政府立法部门的对接协调,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制定试点方案,定期进行研究总结,为全省机关事务立法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省局将适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交流试点情况,及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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